環境保護部印發工作方案
《“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規定了五個方面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全面建成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網,所有站點原始監測數據第一時間直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誰考核、誰監測”,保障用于評價、考核的環境監測數據不受行政干預。
二是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國家與省級環保部門組成的兩級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模式,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強化國家網運行管理,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加快提高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的服務水平和質量。
三是完善技術體系。健全環境監測規范體系,構建國家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創新質控技術手段,完善自動監測數據采集和遠程質控系統。
四是創新管理機制。推進質量管理第三方監督機制,構建權責明確、協調有序的國家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采取聯合區域質控實驗室、組建國家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專家庫等多種手段,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暢通交流和舉報投訴途徑。
五是加大懲處力度。建立質量檢查與考核聯動機制,嚴肅整治不規范監測行為,開展回頭看檢查。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關于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控能力,以技術手段促進質控水平提升。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遠程在線質控系統,實現重要參數的實時直傳和運維管理的全程監控。建立全國統一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技術方法標準體系和三級質控體系,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和地方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均遵循統一的技術體系,保障環境監測數據的科學性和可比性。成立國家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評估委員會和質量監督檢查專家庫,加大監督檢查和懲處力度,保障環境監測數據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提供科學支撐。